加装电梯是一项暖心工程、阳光工程,大大地方便老年人的出行。新的加装电梯政策《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》,10月23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。新政策规范和优化了该项工作的内容和程序,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加装电梯工作意义重大。
哪些建筑可以加装电梯?
答:本市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、具有合法权属、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房屋征收范围、且未设电梯的二层以上多业主普通单元住宅,保障性住房、直管公房、单位自管房,经可行性评估或鉴定,结论为适合加装的,均可依法加装电梯。
资金筹措有哪些渠 道?
答:加装电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、银行贷款,也可引入社会资本,建成于2000年12月31日前的四层以上的老旧住宅建筑加装电梯,每部可享受15万元财政补贴。
加装电梯质量安全措施有哪些?
答:(一)加装电梯遵守《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施工(既有住宅增设电梯)》等国家规范和陕西省《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》;
(二)加装电梯必须通过可行性评估或建筑安全鉴定;
(三)加装电梯无需办理立项、环评用地规划、工程规划(临街建筑加装电梯除外)和施工许可;
(四)区县、开发区质监站对加装电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。